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电影摄制服务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电影制片,文艺创作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广告设计、代理,专业设计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企业形象策划,市场营销策划,咨询策划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